问:
关于危废标签上的二维码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呢?
.是否会统一由省/市实现电子标签?还是可以由企业自行开发?
如果是省/市实现统一实施,具体实施日期是?
2023-05-3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应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标签的内容、填写和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有关要求,上述标准和技术规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已上线了危险废物电子标签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电子标志牌生成、打印功能,涉危险废物单位可在“省平台—危险废物产生台账”业务模块下填写、生成每批次产生的废物对应的废物标签,在“省平台—基础信息完善”业务模块下填写、生成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对应的设施标志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